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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是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,全国海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海洋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战略部署,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海洋事业迅速发展,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海域使用管理作为海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,也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进展,海域物权制度在《物权法》中得到确立,海域有偿使用政策制定和地方海域管理立法工作基本完成,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、海岛管理以及海域勘界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根据2007年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情况和海域使用统计结果,国家海洋局编制了《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》,现予以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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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海洋局局长: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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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一月
2007 年3 月16 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。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、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六条 矿藏、水流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。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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